19、1945年外蒙古独立:国民政府的无能
在68年前,1945年10月20日 (农历九月十五),外蒙古宣布独立。
1924年5月13日签订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规定,苏俄政府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一部分。1945年2月苏、美、英3国首脑雅尔塔会议规定: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
外蒙古宣布独立
同年8月14日,中国国民党政府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附件规定:苏联将尊重外蒙古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中国国民党政府则声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