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梁山泊的广阔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邵博《闻见后录》载:“王荆公好言利。有小人谄曰:‘决梁山泊八百里水以为田,其利大矣。’荆公喜甚,徐曰:‘策固善,决水何地可容?’刘贡公在坐中,曰:‘自其旁别凿八百里泊,则可容矣。’荆公笑而后止。” 别以为这是反变法派编造的政治笑话,苏辙在另一首《梁山泊》诗中自注:“时议者将干此泊以种菽麦。”可见,北宋的改革家们确实在怎样利用梁山泊的问题上做过文章。 徽宗政和年间,朝廷成立了一个掌管公田的机构,名曰“西城括田所”。括田所以清理公田为名,把民间地契不全的、地契与实地方位或面积有异的,以及当权者想要的良田美地,一律指为公田。然后抑勒百姓承佃,强征公田钱。“由是破产者比屋,有朝为豪姓而暮乞丐于市者”。前后所括,共得田三万四千三百余顷。当然,梁山泊也在劫难逃。
《宋史·杨戬传》载:“梁山泺(泊)……绵亘数百里,济、郓数州,赖其蒲鱼之利。”杨戬宣布将整个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为“公有”,“立租算船纳直,犯者盗执之”。根据规定,百姓凡入湖捕鱼、采藕、割蒲,都要依船只大小课以重税,若有违规犯禁者,则以盗贼论处。自此之后,水泊梁山开始不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