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初年实行府兵制,是民与兵合一的机制。这种兵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士兵出征的很多装备得自己掏钱购置,“皆自备”。具体自备哪些东西呢?《新唐书》交代得很清楚:人均一张弓,三十支箭及一种叫胡禄的箭囊;横刀一把——一种佩刀,日本现在有完整样本。武器有了,还得有后勤装备,即磨刀石、毡帽、毡装、行李箱各一件。当然,还有吃的:人均携麦饭九斗、米二斗。此外,还有着装要求,唐朝的大部分士兵穿明光铠,骑兵还要在身上、腿上和手膀上配置铁甲,背上有长枪。
以上装备是不是都直接配置在士兵身上呢?不得而知,如果是这样,那份量也不轻,不过根据记载来看,军队里有驮马。这些装备在平时都储存在折冲府的军库里,当有军事行动时,再看具体情况进行发放。
隋炀帝时期远征高丽,因为路途遥远,粮食运输艰难,所以每名野战士兵身上要负重好多天的粮食,严重影响行军速度和战斗力。也因此,有些士兵冒着杀头和饿肚子的危险,将粮食埋在地下。
如果是和平时期,这些府兵就配备横刀和弓矢。
个人装备如此,那么单位的配备情况又如何呢?唐初士兵三百人形成一个团,每五十个人组成一个队,每十个人组成一个火。火是一个很小的军事单位,但仍会配备六匹驮马,如果弟兄们实在差钱,可以用驴子代替驮马。同时还有布幕、铁马盂、铲子、凿子、箩筐、斧头、钳子、甲床等各两件,锅子、火钻、盐袋、碓等各一件,马缰绳三件。马盂是什么呢?据唐朝人李筌的《太白阴经》记载,它是一种盛食品的容具,有木制的,也有铁制的,容量为三升,能保温,“冬月可以暖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