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之前,法援中心与司法所为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李兰在调解中表示,她之所以“总躲着”张志强,是因为张志强“太强了”。李兰表示,无论是“质”或“量”,她均无法满足张志强的“需求”。李兰认为,性生活并不是夫妻生活的全部,她不想因此分手,但又无法正面拒绝丈夫,这才能躲则躲。李兰又表示,自己“夜不归宿“是躲在一个老姐妹家”。
张志强对妻子的解释无法理解:“我都快80岁了,尚且没有问题,她才50多岁,就受不了啦。”
双方表态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两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应相互忠诚、扶助。夫妻生活的数量、质量应由双方协商而定,不应勉为其难。感到不适应的李兰有权利拒绝;对此不满的张志强也有权利为此要求离婚。由于调解无效,起诉已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