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街头摆摊“卖脸”】
两月前,28岁的秦先生在汉口街头摆摊“卖脸”,路人只要给钱就可吐他口水、抽他耳光,但无人问津,他觉得自己很丢面子。他来到光谷广场,欲花钱“买吻”,希望借此方式“挣回面子”。
男子自称姓秦,28岁,做过很多工作,但觉得打工没面子,自己可能得了“打工恐惧症”,遂决定创业。他觉得创业,就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而自己的“卖脸”、“卖跪”,创意很好。
另外,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是,只要放下面子就能赚到钱,这次他通过这种方式彻底放下自己的面子,看到底能不能赚钱?男子说,所谓“卖脸”、“卖跪”,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出10元钱,可以朝他脸上吐口水。
出20元,可以让他下跪磕头一次;出100元,就可以抽他一耳光。吐口水和抽耳光的“消费”,只限定女士,而且抽耳光的力度不能超过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