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绥远省
绥远省:因驻绥远城故得名“绥远省”,取“绥靖远方”之意。清代绥远属内蒙古的一部分,乾隆四年于归化城(旧城)东北筑绥远城(新城),设绥远城厅;后设归绥道(全称“山西总理旗民蒙古事物分巡归绥道兼管归化城等处税”),属山西省管辖;民国初年,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将原先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改由绥远城将军管辖,置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市;1949年绥远省和平解放。1954年3月正式撤销绥远省,并入内蒙古自治区,确定归绥市(复称“呼和浩特”)为自治区首府,绥远省不复存在。
绥远省
六、察哈尔省
察哈尔省:因蒙古族最著名的部落之一察哈尔部得名“察哈尔省”。清属内蒙古管辖,称张垣特区;民国二年(1913年)以直隶省口北道和绥远都统、察哈尔部、锡林郭勒盟设置察哈尔特别区;1928年改为察哈尔省,省会张家口厅(张垣);建国后重新调整行政区划,晋北雁北地区和大同市并入察哈尔省。1952年11月15日正式撤销察哈尔省,辖区分别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和北京市,察哈尔省不复存在。
察哈尔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