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静逛街买水果,挑一袋莲雾埋单
法院认为,仅凭几张偷拍的照片,在未与当事人确认情况下,将照片拼接且超越事实解读,构成名誉侵权中的诽谤,因此认定被告名誉侵权。法院审理后宣判该杂志要在显着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伊能静精神抚慰金4万人民币。
早在2008年,港媒以《8年花6600万台币 伊能静榨干庾澄庆》为题报导与庾澄庆离婚一事,伊能静就曾提出控告。当时伊能静透露,官司不但胜诉,还拿到赔偿,但该周刊称双方是和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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