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禾祭神”的风俗后来又延伸为让人难以想象的“杀长子祭神灵”。原始时代妇女的思维逻辑是:只有牺牲长子祭祀神灵,搏得神灵的欢心与青睐,神灵才能赐予她更多的儿女。古籍上称这一残忍的怪俗为“杀长子以宜弟”。
在“神先享用”的蒙昧意识支配下,古人便不惜一切代价地给神灵建造最华丽的殿堂,塑造最精致的神像,供奉最好的祭品。这一系列的怪异风俗,还让人们深信女子的童贞只有神灵才能享用,擅自破坏女子童贞是件非常不吉利的事,很可能会遭受神灵的责罚。
(上图)古人害怕和新娘子圆房?
于是,与“黄花闺女”圆房便成为一种禁忌,男子只可与“黄花闺女”谈情说爱,却害怕与“黄花闺女”洞房。
男子迎娶新娘后,给新娘子“开 苞”的神圣使命,只能由代表神灵的巫觋、部落首领、酋长或土司王行使,从而让这些疑似“神灵”享有“洞房花烛”的初.夜权。这一原始社会沿袭下来的蒙昧怪俗,在我国南方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直至近代仍有残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