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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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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洪武四大案又称明初四大案, 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

       洪武四大案又称明初四大案,  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万人,但朱元璋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明朝初年,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账目十分详细,稍有不符便要被驳回重填重报。而布政使司离京大多是数千里之遥,一旦被驳回重填重报,特别是要重新一册册地加盖官印,往返要一月甚至数月。为了避免往返奔波,官吏们按照习惯,准备了事先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一旦被户部驳回重新填报,便可把它拿来使用。此事在当时习以为常,已成惯例。
       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认为这是严重的贪赃枉法案件,下旨交刑部严加查办。
       刑部经过审讯,发现这并不是什么大弊病,因为计吏所携带的空印文册盖的全是骑缝印,这种文册除了做临时补报之用外,根本不能派其他用场,有人上书对此事作了详细解释,但朱元璋根本不听任何分辩,下旨将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这其实是一桩查无实据的全国性的“惩治贪官污吏”大案,冤杀了一大批无辜的人,著名的廉吏济宁知府方克勤)方孝孺的父亲)就冤死在这场劫难中,史称“空印案”。

洪武四大案

洪武四大案——空印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当年3月,御史状告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共同舞弊。尤其是郭桓,在收缴浙西秋粮时,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勾结,合伙贪污,甚至把军用粮库里的三年积蓄盗卖一空,还利用职权和12个布政使司的官吏勾结起来,盗卖仓库里的粮食,还和管理储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合伙偷盗金银和钱钞。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精米2400余万石,这个数字几乎与当时全国秋粮的实征总数相等。于是,赵瑁等皆弃市,并处死从户部左右侍郎以下到各布政使司官吏共3万余人,追赃粮700万石。此案牵连到全国各地无数富户豪绅,特别是江苏、浙江一带的豪门大族,因受此案牵连而遭杀身大祸和破产的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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