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曾当过十年“宅男”
包拯一生干过好多工作。最开始做天长知县,后来做端州知州,再后来做户部判官,再后来做京东转运使,再后来做陕西转运使,再后来做河北转运使,再后来做三司户部副使。从三司户部副使的岗位下来以后,他又回到地方任职,先后在扬州、庐州、池州、江宁等地做第一把手。到晚年,他重新杀回京城,做开封府府尹,做御史中丞,做三司使,做枢密副使。
从任职时间看,包拯做的最长的官是大理评事,这是他考中进士之后朝廷封的,是个虚衔,没有实际工作,只拿工资不干活儿。包拯在这个职位上干了十年,其实这十年里面包拯压根儿没上班,一直在安徽老家给父母养老和守孝。换句话说,包拯有过长达十年的“宅男”生涯。
表面上看这个活计挺不赖,但由于不上班,朝廷至多给他发半俸。所以“宅男”的这十年,是他年薪最低的十年。
而包拯年薪最高的时候,应该是在临终前。据他生前好友吴奎给他写的墓志铭,包拯临终前既是枢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同时还被封为东海郡开国侯,官品和爵位之高仅次于当朝宰相,所以这时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资最高的时候。
包拯在老家给父母养老和守孝长达十年的“宅男”生涯中年薪很低
既然官职不同,薪水就不一样,那么给包拯算年薪这件事就变得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不妨横切一刀,只取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的这个剖面,来分析一下他可能得到的具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