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妃嫔等级
皇后
正一品:贵妃、淑妃、贤妃、德妃
从一品:夫人
正二品:妃(四位)
从二品:昭仪、昭媛、昭容、淑仪、淑媛、淑容、修仪、修媛、修容、
正三品:贵嫔
从三品:婕妤
正四品:容华
从四品:婉仪、芳仪、芬仪、德仪、顺仪
正五品:嫔
从五品:小仪、小媛、良媛、良娣
正六品:贵人
从六品:才人、美人
正七品:常在、娘子
从七品:选侍
正八品:采女
从八品:更衣
清代宫廷妃嫔等级
清代宫廷的妃嫔等级制度是在清入关以后坐镇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烨确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为太皇太后;母亲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宁宫,太妃、太嫔随住;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妃嫔等级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