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敬宗不仅喜欢打马球,还喜欢打猎。他打猎不是按规矩,围园打飞禽走兽,而是别出心裁,深夜带人到山中捕狐狸以取乐,宫中称之为“打夜狐”。夜狐可不好打,但如不好好配合他“打夜狐”,就要受到责罚。宫中宦官许遂振、李少端、鱼弘志等,就因为“打夜狐”与他配合不好而被削职。平时,唐敬宗对身边的宦官也不给什么好脸色,不少宦官小有过犯,轻则辱骂,重则捶挞,搞得自己身边的这些人满怀畏惧、心中怨愤。
唐敬宗这种肆无忌惮的游乐,很快就把自己送上了末路。宝历二年(公元826年)十二月初八日辛丑,唐敬宗又一次带着手下出去“打夜狐”。还宫之后,还兴致昂然,又与宦官刘克明、田务澄、许文端以及击球军将苏佐明、王嘉宪、石定宽等二十八人饮酒。
当唐敬宗酒酣耳热,入室更衣时,大殿灯烛忽然熄灭,刘克明与苏佐明等趁机将其害死,其时,唐敬宗李湛年仅十八岁。
就这样,唐朝又多了一个死于宦官之手的嬉戏游乐皇帝的冤魂,而少了一个打马球和徒手搏击的高手。因为李湛年少横死,因此历史就把李湛的荒唐行为,归结为是一个狡黠贪玩的孩童所为,而没有给予过多的评价。正如《旧唐书》所说:“彼狡童兮,夫何足议。”窃以为,历史也太过于宽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