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
电击并不像其他广泛使用的酷刑那样有着很长的历史,因为直到19世纪,人们才会用电。电的功能刚被掌握,就立即被用来作为实施酷刑的工具。刑讯专家 Darius Rejali说,美国人不仅开发了电的能量,更首先将它制成了刑具,并在从阿肯色州到西雅图的警察局中广泛使用[来源:波士顿环球报]。电击刑具包括眩晕枪、电警棒和电休克疗法(ECT)设备。
电休克治疗装置在20世纪30年代被开发利用。在1955年,它被用来治疗抑郁症。这些装置也被用以实施酷刑,因为它们不会杀死受刑者,却能带来濒死的痛苦和失神。
电击囚犯
此类型的酷刑很残忍,通常是用连在汽车电池上的各种通电道具,将电流引入受害者体内。因为廉价、有效,电击常被用来作为刑讯的方法。一位22岁的车臣幸存者讲述了俄罗斯军事人员的电力酷刑:“他们在我的手指甲和小脚趾甲上实施电击,后来我不得不拔掉了手指甲和脚趾甲”[来源:国际特赦组织丹麦医学组]。更重要的是,在制造了巨大痛苦后,电击几乎不会留下任何明显的痕迹。一位专家称,刑讯者喜欢使用电刑的原因是,除了很小的烧伤外它几乎不留痕迹,他们可以声称,这只是被关押者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