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周广龙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发家经历: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后来在火车站强收保护费起家。在激烈的争抢客源、货源的过程中,周广龙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地盘、斗殴、强行拉客、强占搬运市场。其后,以周广龙为首的犯罪集团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随着其“势力”的壮大,该组织发展到以暴力手段垄断货运路线。他们穷尽心思,设立各种名目,疯狂敛财。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仅周广龙个人的财产就达160余万元、汽车5辆、房屋4套。
周广龙犯罪处理:2004年11月26日,被告人周广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2006年10月20日,终审判处主犯周广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