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尸块烹煮3天3夜后,刘某将煮熟的尸块骸骨以及刘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分装好,与李某一道,分两次前往3地进行抛尸或烧毁,其中最远的抛尸地在湘潭。
湖南杀人烹尸案
11月22日,李、刘二人将从刘英身上抢来的饰品,以11500元的价格卖给鑫达寄卖行老板曾某,后曾某又以13380的价格转卖给个体商贩,从中谋利1880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没有异议。”2013年7月23日上午,株洲荷塘区杀人碎尸、煮尸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凶手李晓、刘越高多次重复这简单的四个字。尽管在法庭审理最后陈述时,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均向受害人家属道歉说“对不起”。但这不能弥补伤害,受害人刘芳(化名)的家属一致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极刑。
湖南杀人烹尸案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