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清明节尚未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要说清明节,得先说古代中国的休假制度。
在古代中国,是没有“星期天”概念的,但休息日一直存在。而且,中国古人享受休假的历史还比较早,至迟在秦汉时期已有一套相对成熟的休假制度。不同的是,古代只能休息1天,而且叫法也不一样,现在叫休假、放假,古时称为“休沐”或“洗沐”。
古人为何把休假称为休沐?一个“沐”字便透露出了端倪,是因定期让现在叫公务员的公职人员回家洗头洗澡、搞个人卫生需要而产生的。最先享受休沐制度的人群,应该是给皇家当差的一批“公务员”,即所谓“中官”,也叫“内臣”。中官给皇家当差,宫内又没有为他专设洗澡的地方,所以只能定期、轮流回家“洗沐”。
休沐制度推广开后,便形成了一种国家休假制度。唐人张守节撰《史记正义》中所谓“汉官五日一假洗沐也”,说的就是这么回事情。除了“五天制”,汉代休沐还有“十天制”,即干10天休1天。
但在汉代,好多有想法的“公务员”会主动放弃休假。如与汉哀帝刘欣有“断袖之好”的董贤,当年就是一位中官(太子舍人)。每到休沐日,董贤都不“回家洗澡”,一心陪侍皇帝,赢得了刘欣的欢心。因为董贤长期不休假回家,刘欣竟然下令让董贤将老婆带到宫内住,方便夫妻相聚。
在汉代的休假制度中,除了休沐这样的轮休,还有例假。例假更接近现代的法定节假日概念,从《汉书·薛宣传》中透露出的信息看,汉代国家法定节假日很少,起初只有两个,一是夏至,再是冬至,各放假5天。到东汉时增设“伏日”。
此时的清明节,并不是汉朝的国家法定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