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玮上月酒醉驾车,轿车在路边翻倒
黄志玮上月14日酒后驾驶限量版奔驰SMART轿车,在北市文山区住家门口翻车逃逸。警方事后在黄家对他酒测,酒精浓度高达0.47(标准值0.25)。黄志玮虽认错道歉,但他曾因酒驾被缓起诉,台北地院认为他缺乏尊重行人生命财产安全观念,昨依公共危险罪判他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可上诉。
现年33岁的黄志玮于8月14日上午欲开车赶赴民视偶像剧《你照亮我星球》片场时,不慎在家门外翻车。警方获报赶到现场却发现车上空无一人,根据车牌号码查出车主就是黄志玮,于是到黄家对他进行酒测,黄志玮酒驾行为因而曝光。
黄志玮原向警方表示,当时他开车要出门拍戏,一出社区车道手机就响起,他接听时手机不慎掉落副驾驶座脚踏垫,他为弯腰捡手机才导致车辆失控,连撞路边2辆轿车而翻覆。检方侦讯时黄志玮再供称,案发前一晚在家中喝酒,隔天中午不知酒精未退才开车出门,但不知为何忽然翻车。检方谕令黄志玮8千元交保,并依公共危险罪起诉黄。
黄志玮上月酒驾后在地检署复讯交保后,向大众道歉
法院开庭时黄志玮认罪,法官认为黄志玮曾因酒驾遭检方缓起诉处分确定,却仍重蹈覆辙,明知酒后不能驾车及酒驾危险性还逞能上路,缺乏尊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观念。但审酌他坦承犯行,昨依公共危险罪判黄志玮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
据悉黄志玮近期都以机车代步,他昨人不在台湾,经纪公司表示:“尊重司法判决,记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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