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代开始,历代均有法律严禁官员与营妓有性关系,南宋严蕊一案更是营妓不是妓女的明证。不过尽管受法律禁止,官员依旧免不了犯禁与营妓私通,史籍记载由此获罪的官员不在少数。就像一千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存在官员和女演员之间的不正当性关系一样。
古今不同之处,在于当代没有法律禁止,所以官员也不会因此获罪,但是禁止官员嫖妓则是有明文规定的。营妓也不同于现代的公职影星、歌星,因为营妓吃皇粮,不收取官员报酬,现代公职影星、歌星走穴演出是有优厚报酬的。
至于当今世界的达官贵人与知名女演员有染的并不罕见,她们都能从中获取丰厚的名利报酬,甚至成为晋升和进入上层社会的手段。她们与富豪的涉性交往,更要索取巨额钱财,然而政府并未因此把她们的职业或身份定为暗娼和妓女,公安部门决不会抓捕她们送去劳动教养,社会也不会这样看待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