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女乐一样,营妓是古代中国社会特有的历史存在,她们是创造、发展中国音乐戏曲艺术文明的主体,也是代代传承的载体,在中国的音乐戏曲艺术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重大的贡献,这是西方所没有的。中国营妓与古代希腊、罗马的军妓性质截然不同,因而中国的营妓绝不等同于古代欧洲的军妓。
唐宋营妓与历史上所有女乐一样,是“以艺为本、声色娱人”的女性演艺人员。首先是“以艺为本”,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文化职业功能,决定了女乐在中国古代音乐、歌舞和戏曲艺术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其次是“声色娱人”,作为等级制度下身份卑微的乐籍贱民,注定了她们遭受奴役、压迫、欺凌的不幸命运。
她们在为生存而受尽屈辱、蹂躏的苦苦挣扎中,创造和传承了绚丽灿烂的古代音乐歌舞戏曲艺术,为中华文明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应该永远受到后人的尊重和敬仰。
从女乐到营妓的演变中可以清楚看到,不论汉代军中女乐,或唐代军中营妓,其设置目的都不是为了“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