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总督
正式官衔为“总督福建、浙江二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管辖今福建、浙江等地域。顺治二年,设立福建总督,总督府驻福州,兼管浙江。顺治五年,改名为浙闽总督,总督府迁往衢州,仍兼管福建。顺治十五年,两省各设总督,福建总督府驻漳州,浙江总督府驻温州。康熙十年,将福建总督府迁往福州。次年,取消浙江总督。乾隆三年正式定制为闽浙总督,总督府驻福州。光绪十一年正式设立台湾省,归闽浙总督管辖,自此闽浙总督统管福建、浙江、台湾三省军民政务。
闽浙总督
云贵总督
正式官衔为“总督云南、贵州两地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管辖今云南、贵州等地域。康熙元年设立云南总督,总督府驻曲靖;贵州总督,总督府驻安顺。康熙二十六年云南总督府迁云南府。雍正十年云贵总督兼辖广西。雍正十二年云贵总督恢复掌管两省。
云贵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