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总督
正式官衔为“总督陕甘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茶马兼巡抚事”,管辖今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和青海部分等地域。顺治二年设陕西三边总督,兼辖甘肃,总督府驻西安。顺治三年又兼辖四川。顺治十一年改为川陕三边总督,仍兼辖甘肃。乾隆二十五年,四川另置,陕甘合并,更名陕甘总督。乾隆二十九年,陕甘总督衙门移驻兰州府,直到清朝灭亡。
陕甘总督
四川总督
正式官衔为“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管辖今四川、重庆等地域。顺治十四年专置四川总督,驻重庆。康熙七年更名为川湖总督,迁往荆州。康熙九年,又还驻重庆。雍正九年复置四川总督,驻成都。
四川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