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次单方面行动没有能够持续太长时间。随着美苏冲突的加剧,以及中国内战局势的逆转,美国决定选择日本作为自己新的亚洲战略伙伴。而首要之务,就是保证日本能够有足够的力量实现经济复兴,先期拆迁赔偿方案已经不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从1948年开始,中国、菲律宾等国在拆迁赔偿问题上开始不断受到美国的刁难,到1949年5月,美国终于向盟总下达了停止执行先期拆迁计划的指令。中国政府从日本拆迁装运回国的物资设备,其价值仅相当于2200多万美元,这其实就是1949年以前中国向日本索赔的物资总价值。菲律宾的情况也类似,如前所述,仅拆得1100万美元的工厂设备。
美国扶植日本,提出放弃一切对日索赔,菲律宾坚决不同意
中止先期拆迁赔偿的同时,美国还在积极推动远东委员会各成员国对日议和。1949年10月13日美国国务院起草的对日和约草案里,关于赔偿事务,虽然仍承认日本有赔偿的义务,但基本上取消了一切赔偿条款。朝战爆发后,美国推动对日议和的速度明显加快,1950年9月22日,美国向联合国提交了“对日媾和七原则”草案,其中关于赔偿部分的规定是:所有缔约国将放弃在1945年9月2日之前因战争行动而产生的赔偿要求,但下述除外:(a)盟国将大体上拥有在其境内的日本资产;(b)日本要归还盟国的资产,如果不能完整归还,则按获致同意的价值损失比例以日元予以赔偿。换言之,美国主张放弃一切对日索赔;对此,菲律宾、中国、缅甸、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表示了反对。美国的解释是:为抵御共产主义的入侵,日本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复兴才是美国政府需要首要考虑的事情,赔偿问题并不重要。随即,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开始巡回游说各国接受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