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境之协助
凡国联之救济机关或国际著名之慈善团体认为品行端正而确为无国籍之犹太人,我国驻外使领馆得给予特别护照,许其入我国国境,惟享受此种特殊权利之犹太人,应先向我具呈志愿书,声明两点:(甲)入境后遵守我国法律并接受我国法庭之约束。(乙)入境后不作任何政治活动或主义宣传,不批评或反对三民主义,如有违者,我国得驱逐出境。
(二)入境后之居留
无国籍之犹太人应暂居于通商口岸,不得杂居内地,其愿入我国籍者,依照我国法律手续办理,入籍后与一般国民享受平等权利,绝不因种族与宗教之差别而有所歧视。
(三)职业之介绍
现在无国籍之犹太人多处境困难,职业上有予以协助之必要。吾人在建国过程中,所需各种专门技术人员颇多,如科学家、工程师、医生、机械修理员等,政府机关应各就主管范围调查需要情形,开具详细清单,注明所需要之人员及所拟之待遇,由外交部转发使领馆注意延聘,并请国联协助罗致,如觅得适当人员而能自备川资,或由国联或国际慈善团体代备川资来华者,各使领馆于得国内任用机关许可后,得与签订服务契约。其无契约而自动来华者,我国虽不负任何职业上之义务,政府似乎可训令各省市制定机关举行失业登记,并在可能范围之内介绍职业。”(国民政府文官处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公函,二档馆国民政府档案)
之后,随着战局的发展,中国大规模收留犹太人的计划没能全面实施。孙科的提案只实现了一部分。
再生之地
在今天以色列的利顺市有一个独立广场,一圈石柱拱卫着熊熊燃烧的独立之火。火炬下的文字是,没有他们的帮助就没有今天!石柱上镌刻着大写的英文字母“China”。以色列-中国友好协会会长特迪·考夫曼先生曾说:“在那难忘的年代,无论是政权的更迭,还是时局的变化,都没有使在中国居住的犹太人受到任何歧视。当时,我们是在中华民族崇高情谊的呵护下生存、发展的。中国,就是我们这些人的再生之地。”